當慢慢走出G的傷痛,我繼續努力地尋覓我的愛人,憑著一份求愛的勇氣拼下去。除了以舞台作為我事業之外,找到一個相愛的人一生一世相處下去也是我的理想。
在I.N.畢業後到入APA前,其實與D來往甚密,我們彼此扶持,一同渡過I.N.的艱苦歲月,一同籌備到內地小學的義工服務,我們也是很夾得來。一直以來,她沒有迴避我,我們有時會輕輕的依偎著對方,坐車時會手拖手,坐在一起時我會將我的手放在她的膝蓋上,好像兩小無猜,旁人都認為我們很登對,我都承認對她有意思。如果用「火」來比喻與G的剎那間熾熱,快來快去;那麼與D便是淙淙的「流水」,淡淡然又很舒服,很夾我的性格。
D知道我的心意,依然沒有刻意避開我,如往常一樣,我認為今次應該有希望。我甚至與她的媽媽和妹妹也混熟起來,我們會一同飲茶食飯,慶祝妹妹的生日,好像一家人般。她的家人喜歡我,我又有多一點把握可以與D一起。
所有事情表面看來我似是她的男朋友,未正式也將是啦,事實卻不然,她原來已經心有所屬,只是那邊未有發展而已。
01年我24歲生日當天,我與她,她媽媽妹妹一同慶祝,很開心。生日後的周末,與I.N.的幾位熟絡的同學去camp慶祝我牛一,D當然也在。可是這次camp最終卻是絕望的,殘酷的。在出camp前,D終於講出她的心聲,我們是沒有可能在一起。因為我不能令她有心跳,有期待,掛念的感覺,純粹是要好的朋友,只此而已。
在愛情上的理想再一次受到打擊,心再度陷入絕望,站在胡同裡,沒有想往的前路。或許我是不適合談戀愛,甚或是根本沒有人會愛我,一度懷疑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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